辽宁省质监局试水“差异性放权”

28.07.2015  07:39

  不搞“齐步走”,也不搞“一刀切”,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省质监局尝试放权“差异化”这种新方式。半年多的实践证明,这一区别对待的放权新举,不仅给企业带来了便利,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

  自2013年起的两年时间里,省质监局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6项,约占全省调整审批事项的十分之一。不论是放权速度、数量,还是所下放审批权的“含金量”,省质监局均居全省前列。

  注重放权数量,更注重放权质量。在对全省14个地级市及绥中、昌图两县质监部门承接能力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半年前,省质监局推行“差异性放权”,即将更多审批权下放给那些能够“接得住”、“接得好”、“落得实”的地区。

  省质监局局长窦宝臣说,省内各地产业布局、检测能力、技术水平不同,向下放权时有所侧重,不仅符合工作实际,更能提高行政效能。

  大连市是省质监局“差异性放权”首个试点地区。因在人员配备、检验检测能力、服务对象意见反馈等五大方面表现优异,大连市质监局在获得与其他城市相同数量审批权的同时,还额外获得了包括电热毯、泵、输水管等5项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权和41项特种设备许可审批权。

  大连市质监局局长刘爱民说,“差异性放权”既方便了大连的生产企业,也为大连市打造“质量强市”提供了有力支持。

  大连辽无二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船舶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占据了国内70%的船用电子设备市场份额。看准了国内电热地毯市场前景,这家企业计划进军该领域。得益于“差异性放权”,以往需在省里才能获得的工业生产许可证,在大连当地质监局就拿到了。“首批产品上市后迅速抢占了市场,反响非常好!”企业总工程师马明难掩喜悦。

  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辽宁行政学院孙庆国教授表示,省质监局的“差异性放权”是提高简政放权针对性、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的有益探索,值得政府相关部门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