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逐步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
记者从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今年我省在防治结核病工作上将全面落实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诊疗管理;加强新生入学结核病体检,严防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在全省逐步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遏制结核病的流行。
今年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旨在倡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的社会危害。
据悉,肺结核在我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在第2位,仅次于病毒性肝炎。据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结核病报告:2016年估算我国新发结核病人89.5万,其中耐多药结核病人7.3万,因结核病死亡人数3.6万,我国结核病的发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在全球排第三位,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
结核病仍然是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因素。为应对和控制结核病疫情,近些年来我省在结核病防治的技术策略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实验室诊断能力、综合防控手段和治疗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全省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呈逐年下降趋势。
但由于耐药性结核病例增加、流动人口中肺结核病人增多、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等问题,我省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落实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诊疗管理;加强全省实验室网络建设,提升分子生物学快速诊断能力,全面开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新生入学结核病体检,严防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在全省逐步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遏制结核病的流行。
-结核病防治
根据《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2018年版)》
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1.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传播。
2.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3.与肺结核病人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应及时到医院去检查排除。
4.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病人、尘肺病人、老年人等都是易发病人群,应每年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
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1.肺结核常见症状是咳嗽、咳痰,如果这些症状持续2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上医院。
2.肺结核还会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
3.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县(区、旗)、地市、省(区、市)等区域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减少肺结核传播
1.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2.肺结核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3.肺结核病人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4.居家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应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5.肺结核可防可治。加强营养,提高人体抵抗力,有助于预防肺结核。
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1.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耐药肺结核治疗全程为18~24个月。
2.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3.肺结核病人如不规范治疗,易产生耐药肺结核。一旦耐药,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社会危害大。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闻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