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06.02.2016  07:18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8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的一年极不平凡。省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领全省法院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履行审判职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一、依法主动服务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

  省法院将为大局服务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与责任,带领全省法院积极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增强服务保障的前瞻性、自觉性。围绕辽宁重大经济发展战略,省法院开展“专题调研月”活动,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走访政府,对话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需求。制定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协调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制定22项具体措施。为保证实施意见落实,省法院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的企业发展法律问题及时会诊、指导。各地法院纷纷行动,细化服务措施,充分履行保障职能。《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后,及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向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制定保障对外贸易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指导意见,提出多项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具体办法,公开发布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典型案例,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等引起强烈反响,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批示肯定。

  精准把握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全省法院金融借款案件上升75.93%,民间借贷案件上升54.30%,借款合同案件上升50.04%,买卖合同案件上升29.17%,民商事执行案件上升34.08%。全省法院始终将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立足点,积极应对新形势,依法公正审结民商事案件432874件,省法院审结1251件,同比上升20.48%和28.44%。依法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79件。对全国虚假诉讼第一案“欧宝案”等恶意诉讼案件依法裁判,妥善审理一批涉及“六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开展执行清案“百日会战”等活动,执结案件160445件。平等维护各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各级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45件,助推创新驱动战略。

  全方位参与社会治理。部署全省法院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毒品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审结刑事案件43604件。其中,省法院审结874件。毒品审判工作受到中央表彰。省法院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在医疗、环境保护等10多个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出16个诉调对接示范法院。全省法院与80多个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对接,及时化解纠纷,多元矛盾纠纷解决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68个,及时堵塞社会漏洞、防控社会风险。全省122个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对接,与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和行业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机制,录入2万余条失信信息,对2000余人实施司法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10人,维护社会诚信。

  大力促进法治辽宁建设。深入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积极参加40多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部门政策的调研、论证和起草等工作,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省法院通过提级、交叉、集中、指定管辖等方式审结行政案件13174件,同比上升64.96%。其中,省法院审结791件。发布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协助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2117件,严惩腐败分子。严格依法办结减刑假释案件22826件,认真做好特赦工作,彰显法律公平、公正、人道、文明。着力推动全民守法,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和以案释法活动,在媒体开辟“法官之声”专栏,借助微博、微信、手机等新媒体形式和新服务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社会发展。

   二、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全省法院受案810217件,同比上升26.01%。审执结各类案件685387件,同比上升20.92%。其中,省法院结案10807件,同比上升9.44%。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省法院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实现难案精办细办、简案简办快审。全年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288050件。通过速裁程序、轻刑快办、简易程序审结刑事案件2000余件。成立专业合议庭,推行审判专业化。各级法院院、庭长主审和参与案件审理。有计划接受法律实习生担任法官助理。全省法院调整525名法官到审判一线。省法院每季度研判通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领导班子集体对每个中院逐一调度。明令年底前不得限制收案,将审判绩效与表彰奖励、晋职晋升挂钩,优化了评估指标、完善了评估程序。法官积极性不断提升,人均结案91.2件,同比增加15.8件,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9.09%。

  进一步规范裁判权行使。省法院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了30个罪名的裁量标准,规范了基层法院80%以上的刑事案件。印发部分毒品案件刑罚适用指导意见。针对民事审判和审监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下发裁判指导意见。制定重大行政案件审前备案和裁判文书备案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提级和指定执行等工作意见,规范执行行为,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案例指导力度,修订参考性案例实施意见,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下裁判指导。全省法院一审、二审服判息诉率达97.53%。

  加强对下指导。为提升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省法院召开各审判工作专题会议分类部署、交流经验,组织庭审观摩讲评,开展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继续组织审判专家深入基层巡回授课,解惑答疑,对口指导等,及时解决审判中的问题。健全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申请再审和抗诉等研判工作机制,以制度保障指导的有效性。全省法院定期、专项和重点评查案件134451件,强化了法官责任意识,促进提升了中级、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省法院和中级法院共提审、改判案件1280件,同比下降9.73%。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省法院始终坚持以监督促公正,认真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重点工作,制定了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等制度。将2015年省两会上代表、委员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统一梳理,逐件分解到部门、分解到责任人,做到全面落实、事事有回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开通手机报适时通报法院工作,采取跨地区视察、明查暗访、旁听庭审、参加听证、见证执行、疑难案件论证、走访座谈等方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增强实效。共有2140人次人大代表和857人次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走访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部门,沟通情况,查找不足。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和提起抗诉的案件。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机制。借助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主动听取、及时采纳特邀监督员建议,运用大法官信箱等广泛收集并解决群众意见1700余条。

   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坚持将保民利、惠民生放在审判工作首位。省法院举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医疗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审判业务培训班,分期培训法官、人民陪审员等8000余人,提升涉民生案件裁判水平。指导全省法院依法快速审结涉及民生民事案件251589件。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拐卖妇女儿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依法坚决打击。进一步完善维护军人和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常态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办,推动维军权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儿童维权审判组织建设,成立少年法庭91个,改革案件审理方式,强化帮教回访等,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组织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到位1447.2万元。

  努力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在互联网直播庭审1482件、公布裁判文书27万余份、公布执行信息3.2万余条,将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听证过程的信息都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将发回理由明确写入裁判文书,法官对判决结果充分释法阐理,做好判后答疑。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案件85060件。召开新闻发布会78次,公布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工作,回应关切期待。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为实现司法便民利民,全省法院改、扩建诉讼服务中心8万余平方米,同比增长2.4倍,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积极运用网络和移动应用技术提供案例指导及诉讼指南,开展网上立案、申诉信访、电子送达等多项服务。推进基础服务、功能设置、服务流程及绩效管理等项工作的标准化。我省法院审判法庭基础服务设施标准成为全国法院的蓝本。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上门办案、网络视频调解等,尽可能方便群众诉讼。减缓免诉讼费4000余万元,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省法院将2015年确定为“司法改革年”,凝聚改革共识,全力以赴抓落实,积极深入推进各项改革。

  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继续指导大连、葫芦岛中级法院和新民市法院三个全国试点完成改革任务、总结经验基础上,分两批将其余15个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纳入试点。省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等各审判部类也都确定了试点庭推进改革。进一步完善合议庭工作机制,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制定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做好综合改革前期调研、方案制定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立案制度改革。制定立案登记制实施规定,督查指导全省法院完善立案流程。开展立案登记业务培训,总结宣传多个有代表性的法院经验,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全省的立案工作有序开展、平稳运行。改革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了交流。

  大力开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制定涉诉信访导入、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等工作细则和办法,规范、指导、推进全省涉诉信访改革。将307件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解决,终结一批信访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138.7万元。积极推进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当事人可就地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诉求。集中开展越级访专项化解活动,化解2523件。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人147名,维护涉诉信访秩序。2015年,全省法院进京访数量同比下降43%,集体访、串联访明显缓解。

   五、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省法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形象进一步改善,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增强“三个自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以“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引导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将“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干事创业的基本遵循。

  营造良好司法生态。狠抓班子建设,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做到政治上忠诚、用权上干净、工作上担当。认真践行“八个带头、八个自觉”要求,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建立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让优秀的人有舞台、有位置,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省法院选拔一批优秀干部担任领导,到县、乡镇和基层法院挂职锻炼。从中级法院遴选一批人才到省法院工作。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丰富文体生活,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后顾之忧。

  突出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做到从严治院、依规治院。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廉政谈话等规定,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筑牢思想防线,将廉政教育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在法院内网开设“廉政防控”和“廉政之声”专栏,编发警示案例下发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针对“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对3个中院、21个基层法院和11个人民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对丹东中院进行司法巡查。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果。2015年全省法院严重违纪涉嫌违法9人,较2014年减少了29人。

  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树立崇尚学习研究之风,完善党组、中层领导和法官经常性学习制度,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专业化建设规划,实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和案例教学,组织分类、分级、全员、定向培训,着力培养精英型法官。省法院分期分批培训12000余人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研讨,全省法院与高等院校互派120余人挂职锻炼。注重信息化应用,搭建开放、兼容、共享的网络培训平台,打造“云端”学习资料馆,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加强调研工作,2014年通过验收的120个调研课题,已有96个实现成果转化,省法院2015年初确定的40余个重点课题已全部完成。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这与广大法院干警的辛勤努力分不开,更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审判压力不断加大;有的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法院对司法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创新力不强;基层基础建设尚需下很大功夫;法院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化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省法院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着力”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攻坚战,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重点抓好:

  一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精准把握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十三五”规划要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始终遵循新常态下司法工作规律,自觉融入发展大局,认真做好防控风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二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方式破解审判工作难题,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批准的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加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工作。强化改革责任落实,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审判体制和机制。四是继续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基层审判设施和审判人员不足等问题,新录用人员一律先到基层一线岗位,将各种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基层的审判能力和审判水平。五是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尊崇党章,增强看齐意识,坚定干警政治信念,增强群众观念和廉洁意识,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审判监督和执纪问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带出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将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励精图治、奋发努力,为加快推进美好辽宁建设、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