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老赖”乘高铁面临坐牢危险

31.07.2015  17:08

  7月30日,记者在省法院召开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7月2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将限制高消费拓展为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增加了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内容,以及加大对单位被执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限制力度。全省法院将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被执行人一律下发“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包括具有实际履行能力,消极、规避、拒绝执行生效判决书、裁定的,或是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如这些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比如私自乘坐高铁,可作为拒执罪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予以刑事追责。除了启动公诉程序外,案件申请人还可向公安、检察机关举报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如相关机关不予追究,还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被执行人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