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赴台游览车起火事件:罹难者每人获赔142万元
17.11.2016 11:04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据新华社电台交通主管部门16日公布“7·19”火烧游览车事件赔偿情况。24名罹难者中有23名罹难者的家属与业者达成和解,每位罹难者获得包含“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客运业乘客责任保险”“客运业旅客运送责任保险”及“旅行业责任保险”等在内的664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42.5万元)理赔金,现已完成汇款赔偿。
台交通主管部门16日发出的新闻稿说,达成和解的罹难者家属中有22名罹难者家属理赔所需文件经海基会完成验证后,已由各承保保险公司于本月上旬陆续完成汇款。目前尚余1名罹难者家属因欠缺相关理赔文书资料,致保险公司尚无法完成汇款。交通主管部门已责成“观光局”持续协助处理,待取得文件并经文书验证后,保险公司即可续办理赔及汇款事宜。另有1名罹难者的请求权人未与业者达成和解,由保险公司就“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部分先行赔付200万元。
7月19日中午,一辆辽宁旅行团乘坐的游览车在台湾桃园发生严重车祸和火灾,造成26人罹难,其中包括24名大陆游客。9月10日,台湾桃园地检署公布这起严重车祸的侦查结果,台籍司机苏明成酒后驾车、泼洒汽油、放火自杀,并烧死车内其他乘客和导游。因苏明成已死亡,所涉酒后驾车、放火、杀人等罪嫌,不起诉处分。
台交通主管部门称,对于辽宁观光团发生火烧车事故导致多人罹难,再次表示遗憾与哀悼,亦将持续建构安全可信任的观光旅游环境,也会充分保障来台游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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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6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