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卫计委医疗扶贫救助政策
09.03.2016 12:00
本文来源: 扶贫网
为落实扶贫攻坚计划,助力未来五年“幸福辽阳”建设,市卫计委根据市委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医疗扶贫精准救助政策。
一、组建农村扶贫医疗队
组建9支扶贫医疗队。由辽阳市中心医院组建2支、辽阳市二院、辽阳三院、辽阳县中心医院、灯塔市中心医院、辽阳市结核病医院、辽阳市四院(精神病医院)、辽阳市六院(传染病医院)各派1支医疗队,深入我市辽阳县、灯塔市,对于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农民进行巡回医疗诊治普查,建立健康档案。
1、对于轻症患者免费提供药品居家治疗;
2、对于病情相对较重的患者进入乡镇卫生院进行住院治疗;
3、重症患者可以到中心医院、二院、三院、辽阳县、灯塔市中心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4、结核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到相应的专科医院进行诊治;
5、极重患者可出市到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6、市卫计委根据上述单位救治贫困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一定补偿。重症患者的补偿按照农合救助基金补偿办法办理。补偿款从农民农合救助基金中列支。
二、建立贫困农民农合救助基金
建立贫困农民农合救助基金。从历年沉淀的农合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贫困农民农合救助基金2000万元。对农村重特大病患者,实施政策补偿(民政救助、医院减免、农合报销、补偿保险、大病保险)之外的救助,也就是对于贫困农民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按照比例补偿。2016年先期投入700万元。
具体流程是,对于患重特大疾病的患者,在农合报销完成后,持本人的身份证、农合卡及出院结算收据,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二次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比例正在测算制定当中。
本文来源: 扶贫网
09.03.201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