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例反垄断纠纷案宣判

27.04.2017  14:22

  沈阳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额不断上升,法院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保护知识产权。

  昨日是第十七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沈阳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24件。按照类型划分,著作权案件最多为242件,其次是商标案件为176件,专利案件108件,特许经营合同36件,技术合同案件3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3件,植物新品种案件2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3件。

  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同比上升48.22%。案件标的额也在不断上升,请求赔偿额超过100万元的有41件,其中有4件超过1000万元。这一方面说明权利人创造了更多的知识产权成果,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范围广,造成的损害后果严重。

  2016年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专利纠纷占17.3%,商标纠纷占28.21%。一方面说明企业更多地拥有了自己的核心技术,技术优势的争夺成为企业间主要竞争目标。另一方面,企业更注重自身品牌的建立,品牌效应仍是企业占领市场份额的主要手段。

  2016年受理技术合同纠纷34件,同比增加88.89%。权利人更加注重通过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实现智力成果的转化应用,因此合同类纠纷案件数量和比重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沈阳两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通过排除侵权证据妨碍、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等途径,对于重复侵权、故意侵权,并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依法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通过大幅度提高赔偿额度,以到达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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