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批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

23.09.2016  23:37
      9月22日,省质监局对公开选聘的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组织了岗前培训暨聘任仪式工作会议,23名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质监法律法规常识。大家围绕如何发挥监督员作用进行了座谈讨论,一致认为实施监督员制度是创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升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成效,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省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一定严格履行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严守纪律要求,积极协调配合省质监局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为全省产品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从“为什么建立监督员队伍、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方面向监督员提出要求:一要成为企业、群众和政府部门间沟通的“桥梁纽带”;二要成为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哨”;三要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四要成为辽宁产品质量提升的“催化剂”。并为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二年,首批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聘期自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0日。
      会议还就《2016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补充计划》向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征求了意见,组织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参观了辽宁标准馆和省质检院实验室。
      聘任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员,标志着辽宁省质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建立和完善全省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产品质量社会共治又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