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报】整治辽河上游违法行为

13.11.2015  11:18
  本报讯 记者姜义双报道 从现在起到明年6月份,铁岭县辽河局、公安局、环保局等12个部门出重拳,联手集中整治辽河上游保护区内存在的盗采砂石、开荒、毁林等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对辽河上游的治理力度,切实保护好辽河的生态环境,铁岭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辽河保护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盗采砂石、破坏河道的违法犯罪行为,违规放牧、捕鱼、狩猎等破坏生态行为,在保护区内开荒、毁林、抢种回租地等破坏植被行为,在保护区内堆放建筑、生活垃圾和排放污水等行为,在保护区内烧地格子、烧秸秆、烧荒、上坟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针对发现的犯罪线索,铁岭县公安局、县辽河局、县辽河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集中力量、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强化专案攻坚,集中侦破一批破坏辽河生态流域环境的案件。
  同时,将对以往有违规行为的重点户、重点人员要逐户签订生态保护责任状;对非法采砂尚未构成犯罪的由辽河管理部门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立案侦查,搜集和保护好证据,交由司法机关处理。铁岭县辽河保护区严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依法行政的经验,形成辽河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