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一物业私将地下水连到自来水管 致247名业主中毒
辽阳一家物业公司,私自将未经检测的地下水连到自来水管线上,将混合水提供给小区业主饮用,结果导致247名业主中毒。3月21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物业公司两名负责人因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刑,业主维权获得了10倍赔偿。
意外
小区业主集体出现腹泻
2010年,赵先生在辽阳市白塔区永兴佳城小区购买了一处住房,并办理了相关入住手续。
赵先生说,小区自来水费用收取和开票据均由辽阳宏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从2010年12月开始交水费,自己交给物业公司,一直到2013年5月。如果不是出事儿的话,还会一直交下去。
赵先生所说的出事儿,可不是一般的小事儿,而是关系到人命的大事儿。2013年5月,永兴佳城小区居民们陆续出现呕吐、腹泻、发烧、昏眩、浑身无力等症状。6月2日,小区一多半的业主集体出现了腹泻。
赵先生说,业主们纷纷找到自来水部门投诉,这才揭开了小区饮用水内幕:小区所饮用的水竟然不是自来水,而是地下水!2013年6月,辽阳宏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供应地下水被查处。
查明
物业给业主供应地下水
经审理查明,永兴佳城小区是由辽阳众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筑的。2011年11月,辽阳众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小区物业移交给辽阳宏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在办理交接小区供水设备时,辽阳众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王某(不起诉)告诉辽阳宏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孙永钢,该小区有地下水设备,地下水井的设备可以与小区的自来水管道对接。
于是,孙永钢购买了该地下水设备,并使用地下水供给小区居民饮用。事后,孙永钢还将此事告诉时任该小区的物业经理邱丽芳,由邱丽芳负责收取小区居民水费,并在小区自来水停水时控制地下水管道的阀门关闭,以防此事暴露。
2013年5月,永兴佳城小区居民因饮用水问题相继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眩晕、浑身无力等症状,共造成171户247名居民出现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