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妇联多措并举打响母亲安居工程民生品牌
“母亲安居”工程是辽阳县妇联配合省妇联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目的是帮助单亲贫困母亲实现“居有其屋、老有所依”的愿望,解决家庭住房问题,进一步改善和保障单亲母亲的民生问题。从年初以来,辽阳县妇联本着以“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工作准则,县乡村三级妇女干部深入全县涉农的15个乡镇、199个村、2个社区进行摸底调查,经过全面入户核实,摸清贫困情况及原因,严格考核,最终确定2015年辽阳县共有49名单亲贫困母亲符合该项目要求,共争取省市专项资金60.3万元,援建总数占全市68%的份额。
早部署,确保政令畅通。2015年是”母亲安居”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在援建条件、资金、档案整理上都有一定的调整,为此,辽阳县妇联在接到辽妇通【15】号文件后,立即组织召开各乡镇妇联主席会议,专门部署此项工作,吃透文件精神;并随会下发了《2015年辽阳县妇联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对“母亲安居”工程的工作流程、档案整理、上报时间、公示等都做了具体统一的要求。方案详细、部署动员早,各乡镇妇联主席开展工作得心应手,为“母亲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早审核,确保特困单亲母亲受益。为了能够把省、市妇联的温暖送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单亲贫困母亲身边,让党的政策惠及每名贫困妇女,在确定援建对象的过程中,县乡村级妇联组织严格把关、早审核。春节前,村级妇联组织调查摸底,逐户了解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安居房选址、土地性质和权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备案,最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建房和维修房单亲贫困母亲户上报到乡镇。乡镇妇联组织进行初选,并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解释和说明;然后对初选符合要求的对象,县妇联逐一入户调查确定;按照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低保与低保边缘户的比例、年龄范围、家庭年收入、致贫原因、现居住条件等几个方面认真核实与反复研究,进行综合权衡,严格筛选。 然后经过单亲贫困母亲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讨论决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省政府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申请表上报,在上报过程中乡镇分管副书记进行把关签字。截止到4月20日,辽阳县妇联49户安居工程援建对象的审核工作全部完成。
早准备,确保工程顺利开工。今年辽阳县妇联援建对象共涉及12个乡镇、38个村。因为部署早、审核早,目前已有11户援建对象开始动工、21户开始购置修建房材料,母亲安居工程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安排基层妇联和党政组织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在用工、备料,水、电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协调外,还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和村民自愿参与安居工程,为单亲贫困母亲援建住房提供无偿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