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环保局重拳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04.03.2015  13:41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辽阳市环保局开展向环境违法企业亮剑行动,加大对全市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与公安部门联手,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果断措施,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维护环保法的权威,保护辽阳的碧水蓝天,维护百姓的环境权益。 一是行政处罚集体决定。 充分发挥市环保局法制委员会的作用,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后,由法制科汇总,提交法制委员会集体讨论,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防止主观干预现象发生,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环境行政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在实施处罚的同时,要责令企业和当事人当场或限期改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的伤害,达到教育执法对象自觉守法的目的。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2014年12月,辽阳市环保局、辽阳市公安局、辽阳市检察院召开三部门联合执法联动工作会议,建立环保和公安部门之间的联合机制、重大案件日常会商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2015年2月,对辽阳市唐马屠宰厂等9家企业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罚款41万元,有5家企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3家涉事企业主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