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春节食品服装投诉多

30.01.2016  13:50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赵威孟畅)春节临近,又一波消费高峰来袭,节日消费高峰时段,同时也是消费投诉的高发期。

  昨日,记者疏理2013年、2014年和2015年近三年春节消费周期(一季度),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为市民春节放心消费支招。

  记者梳理近三年本报消费投诉线索数据发现,在春节消费周期,投诉热点具有比较明显的节日性。

  从投诉量上分析,近三年来春节消费周期,商品类投诉线索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

  2013年一季度

  收到商品类投诉线索225起

  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

  2014年一季度

  收到商品类投诉线索157起

  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

  2015年一季度

  收到商品类投诉线索61起

  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

  食品79起

  药品保健品43起

  家用电器25起

  手机24起

  汽车14

  食品38起

  服装鞋帽29起

  药品保健品25起

  汽车16起

  家用电器15起

  服装鞋帽13起

  食品12起

  家用电器11起

  药品保健品9起

  手机6起

  -晨报图形隋治

  -典型案例

  食用进口零食腹泻

  商家担责退赔2000元

  案例:沈阳市消费者张先生在一家进口零食店花732.09元购买了一些进口饮料和零食,但当天食用进口零食后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张先生找到零食店经营者要求对方赔偿,但店方不予解决。经工商调解,零食店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及赔偿共计2000元。

  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一件毛衣俩商标

  商场退一赔三

  案例:市民曲女士在一家购物中心某品牌专柜购买一件毛衣,共花费203元,毛衣买回家,洗涤一次后出现掉色起球情况。曲女士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协商过程中,曲女士又发现毛衣内侧缝制了两个商标。曲女士怀疑自己买到的毛衣是冒牌货。针对消费者诉求,商场最终给出“退一赔三”的解决方案。

  分析:消协人士提醒,如果货品实际商标与购物凭证上标注的货品商标名称不符,则涉嫌消费欺诈。

  晚礼服出问题

  7日内商家退货没商量

  案例:市民任女士反映,在五爱服装城给女儿购买一套礼服,礼服买回家后任女士发现礼服的裙摆处少了两大块亮片,影响礼服的整体美观。事后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档口负责人虽然承认服装有质量问题,但拒绝退货只同意为其换货,由于档口没有库存,只能从厂家调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到货。经过进一步协商,档口负责人最终同意为任女士退货。

  分析:消协人士提醒,任女士购买的服装出现亮片缺失情况,所购商品7日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直观可辨,商家也对上述质量问题认可,依据法律规定,商家理应为消费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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