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非正品”运动服获赔7000元
新闻背景:3月24日,沈阳市民张先生在运动服饰展会上花费3000余元购买了阿迪达斯三叶草和New Balance标牌的运动服和运动鞋,购买后,张先生多方查验,发现自己购买的打折品并非正品。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沈阳市民张先生在展会上购买品牌运动服饰怀疑买到非正品,引发维权烦恼,由于经销商“失联”,维权一度陷入僵局。
昨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展会主办方为金融中心购物广场,目前经销商提供的授权手续不全,阿迪达斯三叶草服饰经销商处于“失联”状态,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最终获7000元赔偿款。
经销商“失联”
购物广场入场审批存疏忽
昨日下午,针对张先生的投诉,金融商贸开发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将消费者和相关负责人约到管理所进行现场调解。
据执法人员介绍,经调查,展会主办方为金融中心购物广场,经销商的场地由金融中心购物广场提供,根据目前的调查进展情况,展会经销商所售的运动品牌商品的授权手续至今提供不全,无法证明所售阿迪达斯三叶草及“New Balance”品牌商品来自正规的渠道。
负责调查此案的执法人员透露,目前展会上“New Balance”品牌经销商与商场租用场地的合同期已结束,执法部门只能通过电话与其取得联系,经营者至今迟迟未露面;阿迪达斯三叶草品牌服饰经销商合同期并未结束,但经销商处于“失联”状态。
上述执法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举办展会前,金融中心购物广场应对进场经营的商家有关经营手续和授权手续进行审批,但从目前经销商提供的手续判断,金融中心购物广场工作人员在入场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存在疏忽。
主办方担责先行赔付
消费者获赔7000元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解,金融中心购物广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场方面同意先行为消费者作出相应赔偿,针对涉事经销商的责任,金融中心购物广场将向销售者进行追偿。
消协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经营者如销售冒牌商品,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昨日16时,消费者张先生向记者反馈称,经与金融中心购物广场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先生将所购商品返给商场,商场一次支付1万元现金,消费者相当于获得7000元的赔偿款。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对本案作进一步调查,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