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分类指导 强化结果运用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06.03.2018  12:31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政府保障居民健康权益的主要载体,引导其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省卫生计生委坚持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为抓手,探索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良性“指挥棒”,突出强化公益属性,扭转趋利倾向,强化功能定位,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着力构建现代管理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分级分类,推动建立全行业绩效评价制度。针对以往绩效评价仅针对某一类型机构、考核范围窄、考核类型单一、评价方法和尺度不一、难以全面反映机构业绩和机构间横向比较问题,2016年底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制定出台了我省《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评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等绩效评价体系,在全省14个市自上而下推动建立起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参与、涵盖卫生计生全行业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各市先后部署开展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普遍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家库,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启动实施了对各类机构的绩效评价。

  二、突出导向作用,科学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重点突出公益导向,突出维护健康原则。注重以评价指标为标尺,引导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各类机构绩效评价体系选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等五个维度的71项150个指标,切实将政府的各项政策目标有机转化为对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微观考核指标,将深化医改任务、机构发展方向和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等有效对接。通过突出公众满意度、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惠民措施、费用控制等指标,特别是加大患者满意度、医疗收入增长率、医疗成本增长率、药占比等指标权重,着力引导机构强化公益属性,扭转趋利倾向,控制费用和成本不合理增长。通过设置病种结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便捷和适宜等指标,重点引导机构改进服务、强化功能定位、落实分级诊疗、更好服务群众。通过建立人力效率、床位效率、成本效率、财务风险管控等指标,进一步引导机构加强综合管理、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健全党建、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作风建设等指标,有效引导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考核办法,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组织实施。2017年上半年,着眼深入推进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以省属医院为重点,制定出台《省属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完成省属19家医院综合绩效考核。按照放管结合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作用,委托省医院发展中心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采取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医院考核数据填报、专家现场复核等方式,大幅提升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真实全面地反映了省属医院实际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8月份组织开展并已经完成了对全省市属三甲医院的综合绩效评价。

  四、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我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评价的“硬指标”,与财政补助力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是对机构实施奖罚的“硬杠杠”。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机构负责人职务。绩效评价结果的充分运用,使绩效评价工作在促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中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积极效果。一是初步建立起全行业体现科学性、导向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绩效评价机制。二是为政府准确“把脉”医院发展,完善配套政策提供了有力抓手。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重视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构建现代管理制度。目前,全省各地持续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无形之手”导向作用,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辽宁通过落实7项改革措施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和关键措施,对减轻城乡居民看病就医负担、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至关重要。辽宁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通过落实深化改革等7项综合措施,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完善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控和公开机制,推动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2015年、2016年全省医疗费用增长率均控制在10%左右(分别为9.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