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返租公寓逾期一年房不交钱难退
昨日,沈阳居民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法库县要建一个中国东北商品交易中心的大项目,他了解到其中一个配套的快捷酒店项目就要建在交易中心旁边,当地没有较好的商务酒店,自己就想买一间返租式酒店房间作为投资。
蒋先生说:“2014年4月我交了1万元定金,6月份补了全款共计9万余元,双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当时告诉我一个月后即开正式发票,并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接下来的情况却远远超过了蒋先生的预料:“虽然我留有联系方式,但自从签完合同交完钱后,一直未有开发商或销售商的任何人联系自己办理相关手续事宜,没有正式发票,也办不了房证、契证等。”
为了解工程进展,蒋先生去年特意赶到项目所在地,但发现本应于2014年末交付的酒店项目,楼房只是一个框架,没有继续施工和装修投入运行的迹象,这让他窝火不已,随即与销售商和开发商交涉退房事宜。
在蒋先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了双方逾期交款和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其中逾期交房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出卖人应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买受人已付款,并按累计已付款的3%支付违约金。但蒋先生没想到“退房退款之难还是超过想象”。
蒋先生称,他是从沈阳力天世纪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力天世纪)办理的购房合同,但协议书中卖方仍是法库中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贸),收款收据财务章也是法库中贸。
昨日,沈阳力天世纪相关负责人吕刚表示,他们只是法库中贸的营销代理商,收到蒋先生的购房款后,他们已经把钱款打到开发商的账户,他们也与开发商协调过,但开发商不给退款他们也没办法。
而法库中贸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酒店项目是委托代理销售,他们无法查到蒋先生的购房信息,他们会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及时给记者予以回复,但至记者截稿,法库中贸仍未回应此事。中国法学会会员王智律师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违反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要求对方承担损失,或撤消合同退房,如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