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28.08.2017  16:19

            近日,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总社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制定《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总社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为进一步推进总社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指导和坚强保障。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统筹各方力量、服务管理并重,主动适应离退休干部工作自身变化,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队伍在人员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做好新时期总社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四个更加注重”原则,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及供销合作社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方面,始终把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引导离退休干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方面,注重强化总社机关党委的领导和监督,注重优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职能和作用,注重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党员学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生活和党费交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始终做到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方面,建立领导分工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和在职干部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员制度,从实从需组织活动、开展学习教育,及时了解思想状况,跟进做好思想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要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坚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老同志,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切实落实离休干部“三个机制”,进一步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救助帮扶机制,努力提供更多个性化、精细化服务,确保各项待遇的落实。在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方面,坚持把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作为精神文化养老的主阵地,坚持“教、学、乐、为”的原则,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进一步满足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的需要。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方面,坚持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鼓励支持离退休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建设离退休干部网宣员队伍,注重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离退休干部讲好供销社故事、弘扬供销社精神、传递供销社正能量。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增强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主要负责同志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重感情、业务精、作风好、老同志信得过的过硬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