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董福财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董福财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5年6月23日)
董福财,男,汉族,1953年5月出生,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阜新市彰武县阿尔乡镇北甸子村治保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2015年3月21日,董福财同志因病去世,终年62岁。
董福财同志是全省共产党员的楷模,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优秀基层干部。他牢记党的宗旨,以忠诚、干净、担当忠实履行了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的神圣职责。40多年来,他带领群众与荒漠化抗争,植树固沙保地,先后造林3.8万亩近300万棵,使全村森林覆盖率达到48%,在科尔沁沙漠边缘构建了15公里防护林带,把全省防沙治沙第一道防线向北推进了13公里;使受保护的耕地亩产由原来的200斤提高到近千斤,改变了家乡的生态环境,被誉为“治沙书记”。他带领群众移沙筑路,找项目、筹资金,抓施工、出义工,把阻碍村民出行几十年的沙丘夷为平地,扫清了村民脱贫致富的障碍。他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养殖业,请专家、办贷款,兴建养殖示范小区,全村养殖户超过了60%,人均增收4000余元,使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的“快车道”。2014年,全村人均收入达到9700元,比2000年增加了近8倍。他严格要求自己,舍小家顾大家,从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和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他对群众满怀深情,倾其所有接济困难群众,尽心尽力为村民排忧解难,先后帮助12户困难户翻盖住房,而自己却一直住几十年前青年点的旧房子。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和优秀,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面光辉的旗帜。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在加快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征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省委决定,追授董福财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向董福财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一心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学习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昂扬锐气,脚踏实地、干事创业。学习他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奋斗,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一心为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董福财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董福财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董福财同志为榜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投身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