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辽宁省有关文件,沈阳市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上调企业已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据了解,本次上调前,企业已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本次上调标准为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360元。所需资金和发放渠道及民政、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