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如何确定医保卡划账比例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莹报道 退休后医保卡的个人账户每月按什么比例划账?怀孕期间可以用医保卡里的钱做产前检查吗?针对市民重点咨询的问题,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进行了解答。
问题1:医保卡个人账户划账比例如何确定?
在职人员: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在职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划账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0.8%的比例计入,45周岁以上按1.5%的比例计入。
退休人员:⑴划账基数:退休人员以每年6月份应发实际退休费作为7月至次年6月份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以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以本人实际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6月份退休费为预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再予比对划拨。⑵划账比例:按照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段制定划账比例,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为4.6%、51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为5.2%、61周岁至70周岁(含70周岁)为5.8%、71周岁以上为6.4%。遇年龄调整划账比例时间为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
问题2:我从1月开始就没交养老和医疗保险,请问现在往银行卡里补的话,这个月21日会正常扣钱吗?有没有罚金?
您在本月20日前将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和本月应缴费用一并存入缴费卡内,可在月底统一扣款,没有滞纳金。
问题3:在沈阳有生育险,在怀孕期间可以用医保卡挂号检查,刷医保卡里的钱吗?
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账户不足部分,现金支付。
问题4: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公司是否给予开工资,生育津贴的报销基数是多少?
参保人员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 (年度指每年7月至次年6月)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休)假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无法计算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问题5:9月初在盛京医院做了乳腺结节手术,有朋友说自费部分可以进行二次报销,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2012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不需另行办理。可在出院结算单上查阅补充支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