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启动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1月2日,省林业厅在沈阳召开全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大会,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兰义出席会议,并以“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全面做好辽宁省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题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启动并部署了辽宁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了整治工作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三个相结合。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省委“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的重要实践。二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林业系统反腐败工作 形成高压态势和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成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举措,成为践行“干事、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三是专项整治工作要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相结合。要对林业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地方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不及时向农民兑现等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会议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重查清各地区退耕还林的四种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信访案件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任务落实情况;三是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四是重点检查工程管理情况。同时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敷衍了事这两类不作为问题,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机制,省市县检查组的逐级随机抽查要务实求实,要经得起国家林业局的检查验收。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敢于暴露,要有效加以解决,要及时上报省厅,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会议指出,各级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纪律,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省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计划财务处、退耕还林工程中心共同牵头,稽查处、机关党委、基金总站、宣传办、资源处、森林公安局、青山保护局、林业规划院等单位共同参与全省的专项政治工作。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整改问责、跟踪监督。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同时强调严肃整治工作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检查之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会议强调,退耕还林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省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省林业厅督查各地的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市县林业部门要为地方人民政府当好参谋,将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搞好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省林业厅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县级林业局局长、主管局长和全省市县退耕办主任,共计215人参加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