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 查处工作培训会

19.03.2015  15:54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的衔接配合,做好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3月17日、18日,省公安厅环保总队、省环境监察局联合举办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培训会。

   

    培训会由公安厅环保总队政委万凯主持。会上,省大伙房水源办副主任、公安厅环保总队队长周良佺提出,要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两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全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公安部门全力支持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做好协调配合。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赵恒心要求全省环境监察队伍认清环境执法新形势,当好环境执法的“主力军”,做好环保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的无缝衔接,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统一战线,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和宣传力度,并提出了今年案件查办移送目标任务。 

  培训会上,省环监局王德安、省公安厅环保总队杨占山分别就《环保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规定》、《关于污染环境严重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等内容做了业务知识讲座,深入解读了相关法律规章、办案流程,并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和解决方法进行细致的讲解。 

  沈阳、阜新、辽阳市公安局的同志分别作了污染环境行政拘留案件查办经验介绍;大家还就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在案件调查证据等有关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省公安厅环保总队、省环监局全体人员,各地环保、公安环境执法部门负责人等共计105人参加了此次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