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用类农机品目缩小 最高补贴额小幅下调约10%

18.01.2016  09:27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根据此次调整,原来83个品目的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按照应用较为广泛、补贴资金使用量较大、技术标准体系适宜全国统一分档的标准,缩小到23个品目,同时补贴最高额小幅下调约10%。

  《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2015-2017年一览表》)公布以来,对促进补贴机具分档规范化、避免省际间补贴额差异过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对各地适宜机具差异性难以兼顾、省级自主性难以发挥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自主权和针对性,农业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对《2015-2017年一览表》进行了研究,决定选取应用较为广泛、补贴资金使用量较大、技术标准体系适宜全国统一分档的23个机具品目的232个档次,作为通用类机具,并对最高补贴额进行了小幅下调;将除此之外的其他补贴机具种类调整为非通用类机具。

  农业部同时表示,《一览表》公布的是相关机具的最高补贴额,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可结合本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实际工作需要,对《一览表》进行适当归并、细化,确定具体档次的补贴额,并抓紧开展其他非通用类机具的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工作。要在原则上不高于上年相应档次补贴额的前提下,整体制定本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及时向社会发布。

  2015年年末,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司长李伟国就公开表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将围绕“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方向进行调整完善。新版《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公布,昭示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改革措施已经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