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通过“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

09.12.2015  18:48



2015年12月8日,由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景才主持,省水利厅、本溪市水务局等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对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进行了验收。

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了桓仁县电源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桓仁满族自治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自验报告》,查阅了验收相关资料,一致认为桓仁满族自治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各项指标已经达到和超过水利部颁发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符合《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同意桓仁满族自治县验收。

经过五年的努力,桓仁县电气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完成新建改造农村水电站10座,新增装机容量2805千瓦,新增发电量975万千瓦时,完成投资4916万元。桓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管理规范,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基本达到了规划水平,电气化建设各项目标值基本达到《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