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56名公务员
21日从大连市人社局获悉,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将于近期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遴选56人,其中公务员31人、参公机关工作人员2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23人。
此次遴选的对象是大连市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各区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市直机关(参公单位)所属机关(参公单位)、先导区所属街道机关、中省直驻连机关(参公单位)中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参加此次遴选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手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近三年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省委选调生需具有2年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处级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市直机关(参公单位)的需具有3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军转干部须转业到机关(参公单位)满1年且在军队和地方工作累计满3年。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要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与往年不同,此次遴选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8月24日9时起至8月26日12时止,可登录大连市公务员遴选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交报名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大连市公务员遴选系统中打印《2016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该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必须由现所在单位盖章并同意报考。2016年8月29日至9月1日的9时至11时、13时至17时,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且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遴选环节。
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参加此次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试用期内的,包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调任试用期、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等;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参加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到区市县以下机关未满3年的;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到基层法检工作未满5年的;通过辽宁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考试,定向录用到基层公检法工作,研究生未满5年、本科生未满7年的;有违规交流或任职情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要求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方法及遴选的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L12333.gov.cn)、中国·大连人力资源市场网(www.dl-hr.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