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邹笑春同志“辽宁省优秀  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02.07.2016  02:45

  邹笑春,女,汉族,1972年4月出生,1993年5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曾先后担任抚顺市传染病医院预防保健科副科长、艾滋病管理科科长兼艾滋病治疗与关爱中心主任,主治医师。2016年6月1日因病去世,年仅44岁。

  邹笑春同志是新时期辽宁疾病预防控制战线涌现出的优秀代表,是全省广大党员学习的榜样。她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坚守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第一线,以高度负责的专业精神和对艾滋病人的无私关爱,全身心投入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治疗、监测、关怀等防治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艾滋病防治工作者作出了表率,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她在传染病面前临危不惧,在全省率先创立了以“理解、关怀、勇气、希望”为主题的艾滋病治疗与关爱中心,用精湛的医疗技术、领先的科研水平、优质的护理服务,最大程度地为艾滋病患者解除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赢得了患者的尊敬和信任。她心系患者、医者仁心,视患者为朋友和家人,为患者设计了温暖的家,开展“零距离”、心贴心式服务,悉心照料,精心护理,帮助患者重新树立生活信心。她把岗位责任和职业形象视为自己的生命,10多年来每个星期六都与患者一起度过,公布给患者的手机号24小时开机,给予患者无私的帮助,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职责,为全省突发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她先后荣获抚顺市“雷锋式十大杰出青年”、辽宁省“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等称号。她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和优秀,为广大党员树立了一面光辉的旗帜。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坚定信念、为民服务,敬业奉献、真抓实干,在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征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决定,追授邹笑春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要向邹笑春同志学习,学习她牢记使命、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自觉把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学习她立足本职、勤勉敬业的职业操守,把全部力量和满腔热情投入工作之中,立足岗位当先锋,履职尽责作贡献;学习她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贡献;学习她乐于奉献、真诚助人的高尚品格,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学习她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为名、不图利,用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中,要充分发挥邹笑春同志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弘扬担当精神,锐意开拓进取,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