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行政部类合议庭首次办执行异议案听证会

07.05.2015  16:50

  法院判欠钱者支付利息,被欠者嫌少,提出执行异议。

  昨日,沈河区人民法院行政部类合议庭为此举行听证会,这是我省法院首次由行政部类合议庭举行执行异议案件的听证会。

  今年3月,沈河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制定了《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决定推行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相分离制度。之后,沈河区人民法院行政部类合议庭开始受理执行裁决案件。

  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开举行了一个执行异议案的听证会,沈阳一个公司欠赵强(化名)30多万元工程款,法院判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后,赵强认为利息太少,提出执行异议。

  该案是执裁分离制度及《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由行政部类合议庭主持召开的我省首例执行异议案件的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