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部署安全隐患和问题“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

20.06.2016  15:14

辽宁省部署安全隐患和问题

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

 

6月17日下午,辽宁省安委办召开安全隐患和问题“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协调会,明确督查内容和督查方法,强调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对参加督查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拉开了全省安全隐患和问题“回头看”督查检查工作的序幕。

今年以来,省安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省“两会”前和全国“两会”期间及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巡查等3次督查、巡查工作,排查了一批隐患和问题,督查、巡查组和随检专家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隐患整治工作进度,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安委会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省经信委、住建厅、交通厅、质监局、安监局和消防局等6个部门联合组成8个督查组,从6月20日起至7月6日,开展“回头看”督查工作。

本次督导检查重点“回头看”三方面内容: 一是 各级政府是否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建立台账和具体监管措施。 二是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闭环管理。 三是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省安委会3次督查、巡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建立了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针对我省汛期即将来临的实际,“回头看”督查组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汛抗灾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目前,8个督查组和各行业领域专家已带着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奔赴各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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