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环境保护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项目核查工作

21.05.2015  19:07

昨日,沈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管片大队对蒲河新城环保分局下达《关于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通知,对《关于督查2014年环保专项违法企业的通知》进行了督办核查工作,对我区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格林制药有限公司、沈阳抗生素厂、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企业现场的督办核查。

核查中,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烟尘和氮氧化物持续超标问题及危险废物储存间不规范、未设置围堰、危险废物分类标识不明显等问题,进行了核查。

除该厂锅炉整改工作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外,均已整改完毕;沈阳格林制药有限公司存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不规范、未设置围堰、危废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均已改正完成;沈阳抗生素厂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对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目前该公司750吨/年利福平项目仍处于违法生产状态,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问题,根据该项目环评批复(沈环保审字[2002]43号)、《沈阳抗生素厂利福平合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补充说明》及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经沈阳环科院2014年7月《沈阳抗生素厂现状说明》,该厂目前利福平实际生产量约为330吨/年,已于2014年9月26日通过沈阳市环保局验收,已完成整改工作;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未按期完成脱硫设施等治理项目的问题,蒲河分局于2014年8月27日对该企业下达了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企业的案件在执行期间因经营问题于2014年10月彻底停产至今,现处罚已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