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将约谈、问责负责人
【北国网、辽沈晚报讯】首席记者经淼报道部门如果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力,负责人将可能被约谈或问责。
针对各市政府督促检查和抓落实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2月23日前将意见通过邮件或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意见出台的背景是“政府要说到做到,不能放空炮”,以确保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形成督查工作的新常态。
意见提出,省市县政府的督查机构设在政府办公部门,对外可称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工作信息网络和评估、反馈平台,确保督查工作信息畅通。
各市需要健全政府督查工作体系,对抓落实工作问责问效。对主动抓落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反馈不及时的通报批评。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特别是事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督查部门要在实地开展督查后,进一步采取抽查、回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对于落实成效,意见提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实施效果,让群众来评价。如果评价不好,要实行问责问效。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力等影响抓落实的地区和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对严重影响抓落实的地区和部门依法依规问责。
10项督查任务
1.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事项
2.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3.中央统一部署的巡视、审计、监察等重大专题整改事项
4.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事项
5.《政府工作报告》需要落实的事项
6.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
7.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需要落实的事项
8.人大、政协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和建议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
9.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内部参阅资料等反映政府工作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10.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