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寄递渠道安全督导检查
29.06.2015 19:19
本文来源: 邮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确保《意见》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近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根据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会同省综治办组织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等部门对鞍山、锦州、朝阳三个市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了联合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的目的是了解《意见》出台以来各市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保障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督导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各地对《意见》落实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汇报;查阅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资料;抽查了2个寄递企业分拨中心、营业场所,实地查看了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检查组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要主动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作用,严格安全执法检查。二是要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寄递安全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三是要突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完善安全员制度。四是要严格把好“关口”,从源头抓起,督导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是要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下一步,辽宁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意见》贯彻落实,适时开展第二轮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意见》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全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本文来源: 邮政管理局
29.06.2015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