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死行人让妻子报警顶包判2年

09.09.2015  14:35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白爽报道今天是9月9日,由网友在微博发起的#9.9拒绝酒驾日#话题讨论,以57.4万的阅读量,成为昨日热门话题。

  昨日,沈阳法院系统发布3起因酒驾或醉驾入刑或被拘的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1

  酒驾撞死行人他竟让妻子顶包

  2014年6月7日晚9时许,40岁男子姚某酒后开车带妻子回家,他沿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由南向北行驶至航空路岗时,将一名行人撞倒在地。姚某见被撞行人伤势严重,为逃避法律追究,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由妻子王某替他顶包。

  随后,姚某在未报警及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将伤者送往医院后离开,妻子王某则以肇事者身份报警。几天后,被撞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姚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姚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其系肇事驾驶人的事实。经法院调解,姚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近亲属47万元,包含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在内。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案例2

  女子作伪证、打交警就为帮酒驾司机逃跑

  2014年10月3日下午3时许,女子赵某乘坐李某驾驶的车辆行驶到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与北青松路路口时,与一辆车发生刮碰。

  交警陈某因驾驶员李某(已判刑)涉嫌酒后驾驶,准备将其带至交警大队对其抽血化验。这时,同车女子赵某暴力阻碍交警等人的执法行为。撕扯、辱骂并踢打交警陈某,致驾驶员李某趁机逃跑。

  交警陈某等人上前追赶并将李某等人带回到交警大队,在给李某采血过程中,赵某又对依法执行公务的交警张某进行殴打,造成交警陈某、张某二人受伤。经鉴定,陈某右侧颈部擦挫伤为轻微伤。

  此外,赵某明知李某系酒后驾驶车辆,但在交警调查此事过程中,她却向公安机关提供车辆系他人驾驶的证明。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包庇罪,决定执行拘役8个月。

  案例3

  男子醉驾酿祸警车内殴打交警

  2015年5月12日晚7时许,31岁的男子王某开车驶至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一交通岗处时发生车祸。交警赵某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王某涉嫌醉酒驾驶,欲进行处理时,王某拒不配合,并对赵某进行殴打。

  随后,另一名交警张某赶到现场支援,他们把王某带进了警车。在警车内,王某又对交警赵某和张某进行殴打,致使二人受伤。经鉴定,赵某双手背挫伤、胸部挫伤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张某左额部软组织挫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9.1mg/100ml,属醉酒驾驶。

  沈河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犯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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