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驾的哥”肇事被严惩 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03.03.2016 19:46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3月1日,一名出租车司机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剐碰,被北站交警大队当场查获并刑事拘留。
当日17时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北站大队民警在惠工街哈尔滨路交通岗执勤时,发现由北向南方向停着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私家车,私家车开启双闪。到场民警向双方驾驶人了解情况,发现出租车司机韩某呼吸中带有浓重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9mg/100ml,已超过醉驾80mg/100ml的指标值。随后,民警又将涉嫌醉驾的韩某带到市公安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高达325.7mg/100ml。
据韩某讲,自己是夜班司机,当天11时许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15时许在团结路客运站附近又接着喝。17时许,他喝完酒后想开车回家,结果刚上路就与一辆车剐碰,但由于酒喝得太多自己根本没感觉到,直到被剐车辆驾驶人驾车将其追上。
韩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属严重违法,将被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韩某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目前,韩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03.03.2016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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