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期延长至4月25日?纯属谣传!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主任记者张晓宁)“省政府消息,2016-2017年度采暖费每平方米由27元调整为21元,采暖期由10月24日至4月25日……”9月9日,微信朋友圈里的一条消息让一些沈阳市民感到震惊。采暖费降低、采暖期延长……这么大的变化是真的吗?当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第一时间向权威部门求证,确认这一信息纯属谣言,2016-2017年度的采暖费收费标准和采暖期限没变,仍和2015-2016年度一样。沈阳居民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
9月9日上午,市民宫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一条消息。上面写道:“省政府消息,2016-2017年度采暖费每平方米由27元调整为21元,采暖期由10月24日至4月25日。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让家人看到!市民一定要拒绝交高价费……”
宫女士表示,这条消息很快在朋友圈传播开来。一些不明真相的市民信以为真,并在朋友圈继续转发。“太假了!凭我的判断,这条微信肯定不是真的,如果任其在朋友圈传播,只会挑起社会矛盾。”
当日下午,记者向辽宁省住建厅公共事业处进行求证。公共事业处的高处长告诉记者,朋友圈传的这条微信纯属谣言。辽宁省从未有过27元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2016-2017年度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和采暖期限没变,仍和2015-2016年度一样。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交费,采暖期仍是11月1日至4月1日。“希望沈阳晚报能及时澄清,别让市民被不实消息误导。”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这条供热谣言并非今年新作。市民刘先生表示,去年他就看到了类似的微信。“马上到采暖季了,采暖是个热点话题,肯定是有人故意把旧帖子翻出来换了个日期重发。”
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受微信及网络上的传言影响,多关注权威媒体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