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小蔡驾驶一辆重型车沿千山中路开到科大天桥下时,由于违规逆向行车,与小王驾驶的小型专项作业车相撞,造成小王及他人受伤,两车均有受损。
该事故经警方认定为小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王等人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花费修车费4.1万元、吊运费1200元。
经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小蔡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