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企业将退出辽宁各城市建成区
19.01.2016 10:30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今年起,我省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年底前
完成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
近日,辽宁省政府下发了省环保厅上报的《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今年起,辽宁省各市将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实施产业升级搬迁,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能耗高、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年底前,各市、县(市、区)将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各类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排查。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8年起,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目录,严格限制其生产、使用和排放,并逐步淘汰替代。
《方案》提出,我省将选取重点用水大户,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将控制在160.6亿立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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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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