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21.06.2016  15:47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计划》,环保部于今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省环保厅日前制定下发了《辽宁省2016年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6日上午组织各市、县(区)环保部门召开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我省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我省作为老工业基地,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相关重点行业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此次执法检查是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达标排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       

  工作目标就是对相关重点行业排污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做到“一企一档”信息完善、违法问题查处到位、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开展涉气的钢铁、水泥、玻璃三个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和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二是开展涉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环保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污泥处置情况,三是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环保部将另行下达检查方案。 

  检查工作具体采取三项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环境监察机构总牵头,污水管理、固废管理、环境监控部门分项负责,环境监测、环保宣教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大查处力度。要着力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建立环境问题销号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加以解决。三是强化信息填报。各地要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按照“谁检查、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指定具体部门、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按照方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将加大环境违法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将责令停止建设;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将依法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别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将报当地政府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坚决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 

  会上,省环保厅李德民副厅长强调,这次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形成社会震慑力,强化信息报送,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各地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部门协同、集中发力,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不断加强监测监察执法队伍锻炼,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大力塑造并推介宣传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助推检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