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时效性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15年,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总体原则,坚持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9项、听取专题汇报9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进行了8次专题调研和10次专项视察,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件。
加强重大事项监督
推动沈阳振兴发展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全市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听取审议了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重大机遇,着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为促进政府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沈阳市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的短板,选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近60个点位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并形成了系列专项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就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实施创新驱动、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增强规划操作性等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使“十三五”规划更加体现集中民智、顺应民意、科学管用,为审查批准沈阳市“十三五”规划做了充分准备。
深入预算决算审查
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12月17日,市人大召开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专题审议会议,对全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经过初审后的预算草案将正式提交明年初召开的市人代会进行审查和批准。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督促政府做实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和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控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缓解我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规范完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深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我们还强化了预算执行的常态监督,在对政府重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政府已列支部门未使用资金的监督,督促政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强化了对预算执行的实质性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杨博览说,“另外,市人大常委会还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在依法开展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同时,加强了对预算调整、政府性债务和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
突出民生工作监督
回应百姓民生关切
在实施监督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对重点民生问题始终盯住不放,连续监督推动。
在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围绕保障城乡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出了3件议案,市政府制定了供水管网三年改造计划。今年是议案办结年,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集中视察了居民住宅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及“农改水”工程的完成情况,以推动政府全面完成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对《关于加快创建“公交都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专项视察、全程跟踪督办的基础上,还以联组审议的方式开展了专题询问。
除了对供水管网改造、公交出行安全等民生工作进行视察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群众呼声,不断拓展民生监督视野。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问题纳入监督工作范围,首次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专题汇报,促进政府更加关注和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提高区域内中医药诊疗整体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此外,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首次专门听取审议我市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报告,促进政府承担起在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责任,切实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以增进全市人民的健康福祉。
丰富监督形式
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由书面报告改为常委会表决事项,推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完善权力清单,切实守法诚信。同时,为促进审判机关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机制,支持其依法履职,切实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陪审成陪衬”的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汇报,推动提升司法公信力。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开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依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邸雪莹)
编辑: zfw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