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湖”谈事一人溺亡 生还者该赔吗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白爽报道 “颐和园后边儿有一野湖,3天之后早上8点……”电影《老炮儿》热映,片中六爷和别人茬架的野湖也跟着火了。沈阳也有人相约在这种“野湖”谈事儿,却因此搭上了命。
冰面破裂,两人只有一人得以逃生,家属向生还者索赔,他应该赔偿吗?
案例一:
冰面塌陷溺亡者家属向生还者索赔
2012年3月27日晚8时许,辽中县男子张军驾驶自己的汽车,载着王杰来到辽中县一公园内谈事儿。公园内有一个湖,当晚水面结冰,二人在冰面上逗留。他们在冰面上来回蹭着步子说着话,突然冰面坍塌,二人都掉进了冰窟窿。张军和王杰都在水中拼命挣扎,可挣扎一会儿后,张军爬出了水面捡回了一条命,王杰沉入水底溺亡。
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子女,王杰离世后,家属悲痛欲绝,并把从冰面上死里逃生的张军告上法院。王杰家属认为,王杰死了,而被告却生还,虽然被告没有过错,但依照公平原则,他们向被告索赔补偿费4万元。
日前,辽中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王杰应具有注意安全保护自己的一般性常识,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被告张军没有责任。
案例二:
逼迫欠钱的脱衣服站冰面讨债者获刑半年
2014年1月17日晚11时许,因李辰一直欠钱不还,债主董某大怒,把李辰强行带到自己的车上,连夜开车到新民一村子的河边。
“欠钱不还的还成大爷了?”董某将李辰拽下了车,并威逼他脱掉鞋子及衣服,赤脚走上冰面。这还不算完,董某又随手捡来了树条,他一边抽打李辰身体,一边呵斥:“你到底还不还钱?”
经司法鉴定,李辰双足冻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董某因此站到了被告席,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辰一方对董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有前科,应从重处罚。日前,新民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董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新闻延伸“冰上危险”
如何自救
冬季气温降低,沈城大多数湖面都结了冰,一些胆大的市民在湖面上行走、垂钓和玩耍,由于一些冰面并不结实,这也易发生溺水事故。
专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冰面上活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在冰面上行走遇到冰面出现裂缝,应迅速趴下,增加受力面积,同时向旁边缓慢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