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改增新增抵扣不断增加 总体减负规模扩大
金融业开展“营改增”后,打通金融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现象,借助金融业涉及范围和主体较为广泛的优势,推动金融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对于银行业营改增,上市银行半年报显示,“营改增”已经成为影响银行报表的一个重要因素。招商银行李浩副行长在招行2016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从5月份和6月份来看,”营改增“对招行利息收入影响幅度是5%—6%,对非利息收入影响幅度在3%左右。”
“由于营改增明确规定贷款利息支出不可进项抵扣,导致贷款服务利息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照全额征税,因此,综合测算,营改增之后部分银行业务税负短期可能会上升。”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对记者表示,营改增之后银行人力成本等负担加重,但抵扣相对有限。这也是银行业税负重的一个普遍的共性问题。再比如金融商品买卖,原有营业税下允许年末退税,营改增实行每年年末清算,不得结转到下一年。那么这一块给企业带来的税负考虑可能就会有些压力。
对于保险业营改增,从长期来看,实施营改增之后,可以理顺保险经营关系,提升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投保企业可以通过抵扣,降低保费实际负担水平,调动投保的积极性;从短期来看,保险公司5月份—7月份税负确实有所上升,但增幅有走低的迹象。基于对未来财税政策调整趋势的判断,预计这很可能只是短期影响,不会改变改革长期利好的初衷与目标。
提及短期税负上升的原因,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投资业务,“营改增”后,明确对持有至到期的公司债、企业债等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及不允许金融商品转让买卖价差年末出现负差时结转至下一年度;二是承保业务,保险公司进项抵扣政策不明确,如部分税务局不允许抵扣赔款支出的进项,及视同销售行为、应收未收保费等政策不明确导致公司税负上升;三是保险公司按月缴纳申报增值税,操作成本高,也可能会导致税负增加等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