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改增最早10月实施 税负或转嫁给消费者
近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到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市场人士认为金融业营改增最早公布的时间为6月初。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告诉记者,目前,关于最后一批行业营改增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尚未上报到国务院,预计会在6月底或7月初发布。而在征求意见稿中,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被定为6%。
普华永道中国中区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则对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最新从各方面获得的信息判断,金融业的营改增很有可能最早在10月1日开始实施,最迟则不会晚于2016年1月1日。留给金融企业进行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时间已然不多。
方案或分两步走
根据“十二五”规划,在2015年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服务业。
从2011年营改增试点方案下发至今,目前仅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几大领域未被纳入营改增“版图”。
根据本报从参与政策研究的梁因乐及李军处了解到的信息,最后一批行业的营改增方案征求意见稿尚未上报到国务院。
梁因乐表示,最终方案发布可能分两步走,即6月底或7月初推出的草案可能仅包含最后一批行业增值税的税率和框架性的征收方法,而更细节的具体方案可能会在第三季度推出。
李军则分析称,如果金融业营改增草案能够在6月顺利获得批准,预计相关政策会在之后的几周内发布,并且很有可能最早在10月1日开始实施。否则,文件发布与实施日期会向后顺延。
关于征税方法,李军表示,目前看来绝大部分金融业务,包括息差收入、手续费收入及金融商品买卖收入等都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6%征税。而对于某些特别复杂且难以计算增值额的金融业务,目前许多金融企业纷纷建议是否可以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如果获得政策制定部门认可的话,意味着营改增后企业可能需要按照不同类型的业务分别采用相应的计税方法和税率。
仍有难题待解
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营改增是最伤脑筋的一个问题。
而金融业由于其子行业业务种类众多,核算也比较复杂,因此业内普遍认为金融业在营改增过程中仍有一些难题待解。
李军对本报表示,首先从技术上来说,一些业务的征税方式还未最终确定。例如逾期贷款是否要继续就利息收入交销项税;金融商品买卖如果取得收益需要收税,那么如产生亏损是否能够结转;一些营业税的免税项目在增值税制度下是否免税等等。其次从申报上来说,是否可以汇总申报,在总行还是省级分行层面合并。
“第三,由于营业税的申报只需用应税收入乘以税率即可,而增值税则在日常需要开具和管理大量增值税发票,可能遇到人手短缺的困难,而金融业中也缺乏具备营改增相应经验的人才。同时,金融企业的系统在营改增下也需要进行大幅的修改。”他表示。
那营改增之后对金融企业本身的税负和利润会有什么影响呢?梁因乐认为,从行业一般情况来看,金融企业普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多。“银行和保险公司费用中最大到小主要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基本性支出,这两部分通常无法做进项税抵扣。最后才是有机会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一些成本费用,而其中真正能抵扣的仅占三成左右。”
而根据普华永道的分析报告,在所有金融行业中,由于证券及基金公司等细分行业竞争激烈、个人客户众多,税负可能难以转嫁,因此营改增政策对其的影响会比较显著。
不过,梁因乐表示,如果从利润角度来说,由于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可以转嫁到最终消费者身上,因此金融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使营改增对于其利润影响趋于中性。
准备时间紧迫
“营改增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并不是很困难的事,但有挑战的地方在于每一项工作都是需要花时间去做的,因此整个准备的时间就会显得很紧迫。”梁因乐说。
他表示,例如大型银行有上百个以上系统,首先需要梳理清楚这些系统以及哪项业务对应哪些系统才能进行差异分析,这就是个不小的工程;又如,营改增之后,金融企业可能一天要开上千甚至上万张发票,这些发票如何管理,系统如何与财税系统对接,这对于之前与增值税无关的金融企业来说需要在做业务时养成新的“习惯”。
根据普华永道的分析报告,金融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工作大致分为四步:第一步先制定时间表,进行人员调配,汇总业务系统情况等准备工作;第二步进行差异分析制定实施计划。
第三步是在文件出台后进行具体实施,包括人员培训、系统修改、制度修订、业务流程修改等工作;第四步则是进行业务、财务、税务、系统等方面的后续跟踪。“根据我们的预计,整个准备过程起码需要花费4~5个月的时间。”李军表示。
不过,李军和梁因乐表示,大多数大型金融企业已开始着手进行营改增的准备工作。“一些外资银行去年下半年就已开始准备,而各个国有大型银行今年上半年也开始了准备工作。而一些大型保险企业也已进行准备。”李军称,但有些中小型金融企业仍处观望阶段,可能想等待框架方案落地才开始行动,“但如果现在还没开始准备,那到后期挑战会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