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在沈发展最多可获2000万元扶持金
原标题:金融企业在沈发展最多可获2000万元扶持金先进制造业企业落户最高能得到1000万元奖励
9月18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沈阳片区“1+3”产业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吸引先进制造业在片区集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沈阳自贸片区推“1+3”产业政策
沈阳自贸片区“1+3”产业政策,“1”是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3”是促进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三项产业政策。重点发展产业目录是指导性文件,确定了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而三项产业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一方面吸引先进制造业在片区集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产业群,打造价值链,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另一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促进产业和金融深度融合,打造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链,切实推动先进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振兴发展。
沈阳自贸片区自4月10日挂牌以来,已经运行五个月的时间。截至9月15日,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批服务事项65854项,新注册企业9927户,注册资本860.95亿元,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6大类70项产业获重点支持
为促进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在沈阳自贸片区集聚发展,沈阳自贸片区制订了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共6大类70项,涵盖先进制造业(17项)、国际贸易(5项)、金融服务(25项)、现代物流业(8项)、商务服务(7项)、科技服务(8项)。同时,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是沈阳片区产业发展指导性文件,就是下一阶段重点鼓励、重点支持、重点发展的方向,其中,在先进制造业方面,主要是沈阳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以机器人、飞机发动机和零部件、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IC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汽车研发制造等方面为发展重点和突破口,争取形成新的亮点和增长点。
20条政策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
沈阳自贸片区按照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制定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共20条。其中,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设立、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项目和示范应用项目、拥有填补国内空白、国际领先技术的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设立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等方面,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额度50万-1000万元不等。对利用银行贷款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对企业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企业科研成果转化、高管个人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地方本级财力,分别给予相应的补贴,额度100万-500万元不等。
设立10亿元鼓励类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市场化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类产业。
11项政策扶持金融机构落户
沈阳片区管委会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起草了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共11项。例如,对于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的一级和二级分支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教育培训机构、金融要素交易市场,根据实缴资本和实际开办费用情况,分别给予落户扶持资金,额度80万-2000万元不等。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开展融资工具和融资服务模式创新的各类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资金。
简化融资租赁准入程序
为促进沈阳自贸片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沈阳自贸片区管委会会同市服务业委就沈阳片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进行了深入调研,共同制定了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12条政策。其中,简化了市场准入程序,沈阳自贸片区内企业申请内资融资租赁试点资格,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税部门审核确认,经确认后,企业取得与商务部、国税总局确认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业落户增资,对于在沈阳自贸片区注册,实缴注册资本金1.7亿元以上,且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落户奖励。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高级记者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