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税制合理化平议
新任财政部长在回应媒体有关金管会所提金融税制建议时表示,行政院已定调要在总税收不变前提下进行租税改革,要减就要有增。同一天新任金管会主委针对同一问题,也很有默契表示,台湾现在税收很低,身为主委,不能只考虑自己的產业,而不顾全整体社会。两位部会首长,发言平稳,互有呼应,外界解读金融「四税一费」的减免,机会不大。
新部长主张总税收不能变,而且强调租税中立性,应先採用其他政策工具,这是财税人员长期的说法,并不意外。至于新主委,希望多站在「公平正义」团体立场思考的说法,也显示其坚实的财税背景,但既然喊出金融业「四挺」的口号,在税制上挺一下金融业,应也无伤。
记得上月因金管会谘询而有幸研读白皮书初稿时,我曾表示金融税制合理化值得一试,但应排出优先次序。520前夕,白皮书宣布,所谓四税一费顿成焦点,不过一口气抛出七项目,显得备多力分,而且某些要求过于一厢情愿,例如:增提备抵呆帐至2%以上,系金管会自行于103年起逐步要求提高各类授信之备抵所致,固系基于审慎稳健原则,但要财政部认帐,应是当年发布监理命令时即应协调清楚,加上目前金融业逾放比走低至0.23%,而备抵呆帐覆盖率高达550%以上,似乎不是提高所得税法第49条上限的时机。
然而亦有一些金融税制的合理化呼吁,对整体社会有益,且具可行性:首先是股利所得採取分离课税的建议,目前股利所得併入综合所得课徵,造成同属股利所得适用不同税率,加上补充保费,部分纳税人形同承受47%税率,此外财政部弃守证所税后,资本利得无税,股利所得反而「累进课徵」,是鼓励短期炒作?排斥长期投资?政府实应有整体性的考量。
其次是年金保险及长期看护医疗险的特别扣除额另增2.4万元的建议。商业保险员可补政府福利之不足,而年金险及长看险更是台湾迈入高龄化社会后,长寿族群面对年金改革的另一选择,政府更应持鼓励欢迎的态度,而且微小的扣除额税损有限,换来的是日后政府责任的减轻及改革障碍的减少,何乐不为?
至于股利所得的补充保费,表面看来是对有钱投资人进行「劫富济贫」,理由正义凛然,其实已经忘却健保制度应该自给自足的本旨。而且五年前全民健康保险法修正时,因健保制度遭逢空前财务危机,而所谓二代健保所提财务规划不具可行性,且未能解决燃眉之急,在立法院协商时,乃在第31条设计补充保费,股利所得即为来源之一,当时参与协商的委员应均记得一项共识:补充保费只是暂时救急,健保单位仍应规划节省支出、改善业务并提出杜绝浪费的财务规划。如今健保财务转危为安,不能因此就不提改善计画,而意图继续让投资人「共体时艰」,所以停止补充保费的徵收,反而是促使健保革新的动力,也可减少股市的波动。此外,金融营业税也是好议题,不过限于篇幅,可能须另文做较完整的交代。
最后是财长「念兹在兹」要减就要增的说法,其实歷任财长应该心知肚明,台湾租税负担率偏低乃至如何另增税收的问题,不一定要靠税制,税政的改进也是途径。简单只提一点,由网民的抱怨,就可发现许多小店家所缴房租,因房东拒出收据而无法列为费用,如用原始「笨」方法,忠孝东路走一趟,针对非所有人的店面溯追,不知可增多少税收?华山市场知名烧饼店的发票案件,证明税政的改进事在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