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门口设置钢丝绳 农用三轮车误闯两死两伤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汤洋)大地森林公园的管理者擅自在大门处设置钢丝绳阻拦车辆通行,看守者却擅离职守。
一辆农用三轮车撞上钢丝绳,车上四人两死两伤。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三轮车司机被认定过失致人死亡,公园管理者和擅离职守者被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公园门口私设钢丝绳
农用三轮撞绳两死两伤
大地森林公园是我省一个省级森林公园。2008年7月,沈阳盛京旅游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大地森林公园的经营权。
2014年3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注册了“本溪燕东胜境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大地森林公园。之后,王某参与大地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擅自决定在大地森林公园大门处设置钢丝绳以阻拦车辆通行,并安排李某及马某负责管理及看护工作。
5月17日,王某让马某监督其他施工队作业,让李某负责大地森林公园大门门卫管理和看护工作。
当日16时许,因李某擅离职守,没有在门卫处管理、看护通行车辆,致使洪某无证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在采山菜返家途中,路过该公园大门时忽视瞭望,没有看见公园在大门处设置的阻拦车辆出入的钢丝绳,导致其驾驶的车辆撞在钢丝绳上,车辆前冲的惯性加上纲丝绳反弹后的合力,将乘坐洪某车辆的四名乘车人刮至车下,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司机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公园方两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4年6月,洪某、李某、王某被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后,沈阳盛京旅游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王某、李某与两名死者的近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2015年7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洪某、王某、李某分别与两名伤者达成赔偿协议;洪某与其中一名死者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三人均取得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洪某由于过失导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犯罪。王某、李某在经营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二人死亡、二人受伤的后果,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三人能主动赔偿被害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视三人有悔罪表现,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洪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李某和王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均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