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钢珠击碎车玻璃 俩男子专挑好车偷
30.11.2015 10:1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33岁的张亮和31岁的赵峰,都是无职业,而且都用弹弓和钢珠击碎他人的车玻璃偷盗。
作案的时间都是在凌晨,选择偷盗的车都是奔驰、宝马等名牌车。
最终,两被告人均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来自黑龙江省的33岁男子张亮,使用弹弓和钢珠击碎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2014年12月28日凌晨,张亮用弹弓和钢珠,击碎一辆奥迪A4L轿车玻璃,盗走车内现金500元;2015年1月1日凌晨,张亮又击碎一辆宝马X5轿车玻璃,盗走车内2瓶白酒,经估价鉴定,价值800元……
张亮共计盗窃9起,盗窃财物价值合计7530元;盗窃过程中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财物损毁,损毁价值合计5410元。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3月20日凌晨1时许,沈阳市法库县男子赵峰同样使用弹弓和钢珠,击碎一辆吉普车后挡风玻璃,盗窃车内一个黑色电脑包,经估价鉴定,价值50元,车辆损失经估价鉴定价值3960元。之后,赵峰使用相同手段,击碎一辆路虎吉普车后备箱右侧三角玻璃,未盗走任何财物,车辆损失经估价鉴定价值2400元。
赵峰共盗窃毁坏财物三起,造成财物损毁价值合计1万余元,他主要盯准一些名车,砸开车玻璃后把里面的东西洗劫一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中人物为化名)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胡月梅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30.11.201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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