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季期间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铁岭县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县域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冬季生活问题,使全县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冬季,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 主动与财政、信用社等部门沟通,及时下拨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补助以及医疗救助等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同时,根据本年度各乡镇(场)实际灾情,下拨救自然灾害救助金,保障受灾群众冬春季的基本生活。
二是做好临时救助对象排查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力量,积极对因病、因灾及其他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性生活救助,并将于两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及生活必须品,确保临时生活困难家庭生活有着落,帮助他们安然过冬。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冬季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特别是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交接到人。组织敬老院、病拖中心、救助站开展防火、防盗、防冻保暖、防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在院老人及各类救助对象冬季安全越冬。
四是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 县民政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冬季救助物资的储备,加大街头巡查力度,重点巡查桥梁、涵洞、空闲房屋、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的区域,对愿意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现场救助,对于不愿接受救助的对象,为其发放棉衣、棉被及食物,劝其尽快返乡。同时,下发《关于做好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到各乡、镇(场),要求各乡镇(场)提高认识,完善冬季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做好本辖区内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