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西区制定工业园区环境总体规划
今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涉及民用供热的废弃烟囱;2016年取消小电镀、小塑料、小造纸、小炼油、小化工等污染企业;2017年底细河水质达到四类水体标准
铁西区生态保护红线:2015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涉及民用供热的废弃烟囱;2016年底,20吨以上(不含20吨)燃烧锅炉全部实现大线自动监控;2016年年底全区取消小电镀、小塑料、小造纸、小炼油、小化工等污染企业;到2017年底细河水质达到四类水体标准。
5月14日,铁西区召开蓝天行动工作大会,全面部署铁西区蓝天行动,《中共铁西区委铁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发布。
《意见》明确提出,铁西区实行刚性的污染控制政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林台沙地封育保护区、高花古城遗址等生态敏感脆弱区和浑蒲灌渠、细河和浑河沿岸实行严格保护,严禁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建立区域环境准入制度,制定全国首个工业园区环境总体规划,在化工园、绿色铅园、中德园、中法园、制定区域环境准入政策,编制环保负面清单,加快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
《方案》确定,铁西区要完善黄标车禁行标识,今年绿标区内主干路实施电子监控,对违章驶入的黄标车及冒黑烟的车辆查处率达到100%。今年年底前城区精品街路和开发区主要街路湿式洗扫率达到100%,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
《方案》提出,铁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和资源环保审计机制,对各相关部门蓝天行动进展情况实施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目标责任状未完成、因决策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班子,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