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机构管理权限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19.06.2015  17:14

按照4月24日市委常委会关于市区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分步实施、试点推进的工作要求,市环保局和铁西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就具体事宜进行细致的沟通、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协议内容,并顺利完成了交接工作。

  6月3日,双方在铁西区举行环保机构管理权限调整交接仪式,签署了《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机构管理权限调整协议书》,取消铁西区(开发区)环保机构的市区垂管机制,回归区委、区政府管理。此次管理权限调整后,在岗人员全部由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接收;经费渠道按现行体制不变;区属环保机构需满足现行环保工作需求,完成各项人、财、物、事的顺利交接。

        此次环保管理权限下放,使主体责任更加明确,责权利更加平衡,相关部门协调更顺畅,更有利于环保工作的开展和“蓝天行动”的实施。铁西区也已明确表示,一定会将干部队伍稳定好、发展好、安抚好,提拔重用好,同时,一定会承担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保证绝不触碰环保红线和高压线,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管理措施。

        下一步,市环保局在认真总结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机构管理权限调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在浑南区开展相应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