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新“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破解贫困户贷款难题
2013年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阜新确定为全国首批3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自试验区设立以来,阜新市坚持以扶贫改革为契机,将创新金融扶贫机制与产品作为“六项改革重点”之一来推进,在实践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这一金融扶贫新模式,以期达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的。
一、实施背景
当前,由于受贫困地区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尚不健全、金融业发展水平还不高、金融发展环境不规范、农户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导致银行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农户贷款难问题仍未彻底改变,金融扶贫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依然突出。随着扶贫攻坚不断推向深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扶贫攻坚需更多地发挥金融资源的重要作用,以弥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从而使扶贫小额信贷需求不断上升。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阜新大力发展“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这一特惠性金融扶贫产品,恰逢其时,同时也符合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贷款的工作要求。目前,阜新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43万户,据调查统计,有扶贫小额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户数在1.93万户左右,约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30%。若按每户5万元的贷款额度测算,全市每年扶贫小额信贷需求总额约在9.65亿元左右。
二、创新做法
“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是指由合作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对象发放贷款,合作保险机构负责为银行贷款提供保险产品,政府财政出资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为银行贷款提供风险补偿,逐步构建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有效信用机制为前提、以政府设立信贷风险补偿金作补偿、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或贷款保证保险为保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农业经济组织打造新型融资平台。目前,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了财政、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多项配套政策。市县财政已出资500万元设立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现已发放贷款1730笔、14455万元,其中,5万及以下贷款1063笔、5262万元。涉及阜蒙县、彰武县和清河门区的62个乡镇、310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60户、建档立卡贫困村130个。预计全年可引导银行机构发放“政银保”专项贷款2亿元以上,可使近万户农户受益。
三、主要突破点
1、推动金融扶贫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这一特惠金融政策产品,是我市扶贫部门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是扶贫开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一次深刻转型,是用特惠措施为贫困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有效形式。打破了以往农村贷款由银行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风险共担的金融扶贫新机制。
2、促进金融扶贫产品不断丰富多样。打破以往单户贷款5万元以内、期限1年的贷款模式,单户农户贷款金额由3万元到50万元不等,并专门为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事企业、扶贫龙头企业设定了150万至500万元不等的贷款产品。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为3年,并实行优惠利率。
3、有效化解银行贷款风险。当“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发生损失时,由保险公司、银行机构和政府风险补偿金三方,按6:2:2的比例共同承担。贷款风险补偿金在有效化解银行贷款损失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保险公司的介入,既可防止借款人因残返贫致贫,也可切实减少银行贷款损失;银行贷款保证保险的推出,可确保借款人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可实现国家扶贫部门倡导的为贫困农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扶贫贷款的初衷。
4、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优化。“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是为贫困农户“量身订作”的一种信用贷款,贫困农户只有诚实守信才能享受这一特惠政策,才能为自己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才能依靠扶贫部门和金融部门的支持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