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银行卡辽中男子盗取近百万元 仨贼全获刑

21.01.2015  09:19

  银行卡和存折密码从没告诉别人,而且卡还在自己的手里,可卡里的钱却被人从外地ATM机上取走。辽中警方一路追查发现,原来是辽中一名男子通过黑客网友获得他人银行卡相关信息后复制银行卡,然后盗取卡中的钱款。 人和卡在广东钱在辽中被取 2013年5月22日0时46分许,广东的李女士正在家中睡觉,突然手机短信铃声不停地响了起来。李女士拿起手机查看,竟发现有6条取款短信,显示李女士名下的银行卡陆续通过ATM转账、取款等方式分6次共取走7万元,每笔手续费40元。

  李女士开始心想自己的银行卡和存折都在自己手里,可能是银行方面弄错了。后来,李女士查询银行卡却发现卡内的钱款全部都被人取走了。李女士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银行卡内的钱款是在辽中通过ATM机取走的。

  随后,李女士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辽中警方追捕仨贼沈阳落网

  在随后半个月内,辽中警方又相继接到了来自广东各地多名被害人报警。辽中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了嫌疑人,初步确定这些案件取款人均为同一人。随即,警方将该系列案件进行串并侦查,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

  2013年6月7日,这名嫌疑人前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路一银行ATM机取款转账时,警方将其抓获。该名男子姓韩,1982年出生,辽中县养士堡镇人。韩某交代同伙张某正在一家宾馆里等他取款回去。民警火速赶到宾馆,张某正在房间里使用电脑和读写器复制银行卡。随后,专门负责开车接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也被抓捕归案。

  结识黑客网友窃银行卡信息

  张某交代称,2013年4月,自己通过网络聊天软件结识一名黑客网友,这些信息都是这名网友给提供的。由于张某与对方一直都是通过网络进行联系,线索有限,这名网友并没有被警方查实抓获。

  警方表示,个人银行卡信息多数是通过两种渠道泄露的。

  第一种就是“黑客”使用携带木马病毒软件或文件植入市民电脑。当不知情的市民点击阅览使用这些软件或文件后,“黑客”便通过市民的电脑在其使用网上银行时秘密窃取相关信息。第二种就是通过在ATM机上安装窃取设备,在市民使用银行卡时秘密窃取相关信息。

  “各司其职”盗取近百万元

  张某与网友密谋后,先在网上花1600元购买了读写器,在沈阳三好街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和能上网的无线网卡。张某将网友发来的他人银行卡号密码等资料录入到读写器,再将事先备好的空白银行卡在读写器上划一下,这些信息就被录入到复制的银行卡上了。

  张某找到网友韩某和小学同学陈某帮忙,由韩某持复制的银行卡前往ATM机取款,陈某负责开车进行接送。根据张某供述,他们先后盗取近百万元。其中,自己和网友按取款额二八分成,网友先后获利60万元左右,自己和韩某一共获利20多万元,陈某获利数千元。

  仨贼全获刑主犯被判十余年

  由于一些被盗取银行卡钱财的市民没有及时报警,经核查,法院最终认定张某伙同韩某、陈某盗窃两起,盗窃金额共计80272.50元;张某伙同韩某盗窃十八起,盗窃金额总计397703.70元。

  辽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韩某、陈某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产,其中张某、韩某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陈某的犯罪数额巨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2015年1月19日,辽中县人民法院公布判决文书,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韩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张某等三人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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